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工作要求,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基础性作用,提升心理健康委员相关素质和能力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心理健康委员培训,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2023级心理委员、2022级新任心理委员必须参加,2021级、2020级心理委员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
三、培训地点
理论课程线上线下同步进行,花津和赭山两个校区的心理委员在花津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107学生之家参加线下培训,天门山校区各学院组织心理委员线上集中学习。实践课程花津校区和赭山校区:中心见习地点为一站式学生社区四楼,团体辅导地点为南足球场。天门山校区:中心见习地点为主教学楼三楼心理咨询室,团体辅导地点为足球场。
四、培训内容
(一)课程安排

(二)结业考核
1.考核内容:
考核内容①:结合自身生活学习提交一篇原创网文(生活故事、经验、随笔等分享),要求原创,杜绝抄袭,主题积极向上,题材不限、题目自拟;诗歌在30行以内;散文在1000字以内;小说、戏剧在5000字以内。以“学院+姓名+作品名”的方式命名
考核内容②: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。以“学院+姓名+方案”的方式命名。
提交时间:11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邮箱:xljkjy2006@126.com。
2.考核项目及权重:
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和原创网文*40%+日常表现*20%+培训考勤*20%+中心见习考勤*20%。
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教育。各学院要以本次心理健康委员培训为契机,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提高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。
(二)强化宣传,严明纪律。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,教育引导心理健康委员协调好学习生活,认真学习理论课程和积极参加实践培训。
(三)精心组织,确保实效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熟悉相关事项,确保心理健康委员参加,确保培训有序、平稳完成。
联系人:岳潇雨
联系电话:5910096
电子邮箱:xljkjyzx2006@126.com
2023年10月16日